秦攻邯郸

【原文】

秦攻邯郸,十七月不下。庄谓王稽曰:君何不赐军吏乎?王稽曰:吾与王也,不用人言。庄曰:不然。父之于子也,令有必行者,必不行者。曰去贵妻,卖爱妾’,此令必行者也;因曰毋敢思也’,此令必不行者也。守闾妪曰,其夕,某(懦)[孺]子内某士[1]’。贵妻已去,爱妾已卖,而心不有。欲教之者,人心固有。今君虽幸于王,不过父子之亲;军吏虽贱,不卑于守闾妪。且君擅主轻下之日久矣。闻三人成虎,十夫楺椎。众口所移,毋翼而飞’。故曰,不如赐军吏而礼之。王稽不听。军吏穷,果恶王稽、杜挚以反。

秦王大怒,而欲兼诛范睢。范睢曰:臣,东鄙之贱人也,开罪于楚、魏,遁逃来奔。臣无诸侯之援,亲习之故,王举臣于羁旅之中,使职事[2],天下皆闻臣之身与王之举也。今遇惑或与罪人同心[3],而王明诛之,是王过举显于天下[4],而为诸侯所议也。臣愿请药赐死,而恩以相葬臣[5],王必不失臣之罪,而无过举之名。王曰:有之。遂弗杀而善遇之。

【注释】

[1]孺:原作懦,误。孺子,妇女的美称。
[2]职事:主持国事。

[3]遇惑:愚惑。罪人:指王稽。
[4]过举:举荐失误。这里指误用大臣。
[5]恩:施恩。相:宰相。

【翻译】

秦兵攻打邯郸,经过十七个月也没攻下,秦国人佚庄对秦将王稽说:您为什么不赏赐下级军官呢?王稽说:我和君王之间的关系,别人的进言起不了作用。佚庄说:不是这样。即使是父亲对儿子,也有令在必行和不必执行之分。假如说丢掉娇妻,卖掉爱妾’,这命令是必须执行的;假如说想也不想自己的妻妾’,这命令是必然不能实行的。守门的老太太说:那天晚上,某个年轻媳妇召进某男人。’娇妻已经走了,爱妾也已经卖了,而心中不许想,则此令难行。希望老妇告知年轻媳妇通奸,是人心中本来所希望的,则不令而行。现在阁下虽然得君王的宠信,但是君臣关系不可能超过父子的骨肉至亲;而下级军官虽然身份微贱,总不低于守门的老太太。况且阁下仰仗君王的宠信轻视属下已有很久了。常言道:三个人说有虎,大家就会相信有虎;十个人说大力士可以折弯铁椎,大家也会相信是事实。众口一词,就可使事物迁移变化,无翅的鸟也能被说成会飞。’所以说,不如赏赐诸将并加以优遇!王稽不采纳建议。诸将处在困境,果然控告王稽和杜挚谋反。

结果秦昭王大怒,要想将范睢一并处死。范睢说:臣不过是东方乡间一草民,由于在楚、魏犯了法,才逃到秦国来。臣并没有诸侯的支援,也没有亲朋故友在秦国朝中。可是大王能在臣流浪时加以重用,让我主持国事,天下的人都知道我的经历与大王的行为。如今臣愚蠢,甚至于与罪人同心,而大王要公开杀臣,这就让大王误用重臣之事暴露于天下,必然会招致天下诸侯的议论。所以臣愿意服毒自尽,并恳请大王施恩以宰相之礼葬臣。这样,大王又办了臣的罪,也不会落下一个误用重臣之名。秦昭王说:有此可能!于是秦王没有杀范睢,而且仍然厚待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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