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鞅亡魏入秦

【原文】

卫鞅亡魏入秦[1],孝公以为相,封之于商,号曰商君。商君治秦,法令至行[2],公平无私,罚不讳强大[3],赏不私亲近,法及太子,黥劓其傅[4]。期年之后[5],道不拾遗,民不妄取,兵革大强,诸侯畏惧。然刻深寡恩[6],特以强服之耳。

孝公行之八年,疾且不起[7],欲传商君,辞不受。孝公已死,惠王代后,莅政有顷[8],商君告归。

人说惠王曰:大臣太重者国危,左右太亲者身危。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,莫言大王之法。是商君反为主,大王更为臣也。且夫商君,固大王仇雠也[9],愿大王图之。商君归还[10],惠王车裂之,而秦人不怜。

【注释】

[1]卫鞅:即公孙鞅,卫国人。劝秦孝公变法,秦一跃而为强国。
[2]至行:大行。
[3]讳:避开。强大:指强宗大族。
[4]法及太子,黥(qínɡ)劓(yì)其傅:当时太子犯法而不能施刑,就对太子的老师分别施以黥刑、劓刑。太子名驷,即后来的秦惠王。黥,即墨刑,在犯人面额刺字涂墨的刑罚。劓,割犯人鼻子的刑罚。
[5]期(jī)年:一周年。
[6]刻深:严酷,苛刻。寡恩:少仁爱。
[7]且:将。
[8]莅政:继位执政。有顷:不久。
[9]仇雠:仇敌。
[10]商君归还:指商君想回魏国,而秦人不让,商君只好返回。

【翻译】

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,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,把商地分封给他,号称商君。商君治理秦国,法令雷厉风行,公平无私。惩罚,不忌避强宗大族;奖赏,不偏私亲信,法令实施至于太子,依法对太子的老师处以黥劓之刑。一周年之后,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,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,国力大大加强,诸侯个个畏惧。但刑罚严酷,刻薄少恩,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。

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八年后,重病卧床不起,打算传位给商君,商君辞谢不受。孝公死后,惠王继位,惠王执政不久,商君请求告老还乡。

有人游说惠王说: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,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。现在秦国连妇女、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,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。这样,商君反为人主,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。况且商君,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。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。商君想返回魏国而不成,只好返回。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,而秦国人并不同情商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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